湖南华远钢结构构件加工的验收
钢构件加工制作完成后,应按照施工图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有的还分工厂验收、工地验收,因工地验收还增加了运输的因素,钢构件出厂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产品合格证及技术文件。
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③制作中技术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④钢材、连接材料、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或试验报告。
⑤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湖南华远钢结构构件加工的备料和核对
根据图纸材料表计算出各种材质、规格、材料净用量,再加一定数量的损耗提出材料预算计划。工程预算一般可按实际用量所需的数值再增加10%进行提料和备料。核对来料的规格、尺寸和重量,仔细核对材质;如进行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部门同意,并进行相应修改。
⑴详图设计和审查图纸
一般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不能直接用来加工制作钢结构,而是要考虑加工工艺,如公差配合、加工余量、焊接控制等因素后,在原设计图的基础上绘制加工制作图(又称施工详图)。详图设计一般由加工单位负责进行,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技术设计图纸以及发包文件中所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图是****后沟通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意图的详图,是实际尺寸、划线、剪切、坡口加工、制孔、弯制、拼装、焊接、涂装、产品检查、堆放、发送等各项作业的指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