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量限制器是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专门用于各种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单双梁式起重机。该装置具有声报警、立即报警、切断起重机起升电机回路和显示起吊重物重量等功能,可避免起重设备因过负荷超载造成的设备和人身事故。因此它对冶金、机械、矿山、铁路、码头、仓库等行业现代化安全生产,具有****其重要的意义。
本系列双小车起重机符合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14405《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要求,适用于工矿车间或露天仓库吊运长件物品(如风电塔筒、管桩、电线杆、钢模、钢管、木材、纸卷等)。在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后,可用于露天环境中。
本系列双小车起重机所使用的正常环境是:环境温度为-20****0°C,相对湿度≤85%,海拔高度≤1000米。
本系列起重机中有5+5吨、8+8吨、10+10吨、20+20吨、32+32吨、40+40吨、50+50吨、100+100吨130+130吨、150+150吨等多种标准起重量,跨度7.5~40米。
起重量用分数表示,如50+50吨,表示主小车起重量50吨,副小车起重量50吨;起重高度用分数表示,如14/14米,表示主小车起升高度14米,副小车起升高度14米。
根据使用的繁重程度,本系列起重机分为中级(A5)、重级(A6)两种基本工作级别,必要时,也可按轻级(A1~A3)或超重级(A7~A8)设计制造。
中级工作级别(A5):电动机的接电持续率JC=25%,用于不太频繁的使用场合,如造纸车间,钢管车间、塔筒车间等;
重级工作级别(A6):电动机的接电持续率J****0%,用于比较频繁的适用场合,如管桩车间、电线杆车间等。重级工作级别的起重机,其小车运行机构和副起升机构按中级设计。
起重量限制器的结构
产品是具有复合功能的产品系统,主体由传感器子系统、测控子系统和主控计算机三部分组成。
****部分是由安装在起重机不同部位的传感器子系统构成,传感器实时测量并传输起重机作业时的特征物理量,如重量、力矩、位移量、风速等,并将所测量数据传输至测控子系统A、B。
第二部分的测控子系统A、B,分别是具有特定功能的集成式单片机,力传感器内置式信号采集、数字滤波、精度修正和长线传输驱动,每个传感器都有各自的ID编号,分别传输给主控计算机,并且执行主控计算机发出的对起重机进行控制的命令,确保起重机安全作业。
第三部分为主控计算机,它是车载计算机,主控计算机作为'*'计算机,接收测控子系统A、B传来的起重机运行的特征数据,完成对数据的分析、储存和传输,发出具体的起重机安全运行的控制命令,进行载荷谱、作业时间谱等的起重机运行特征的图形显示、人机交流。另外,主控计算机还可以将一些特征数据打包进行无线网络传输,供在非作业现场的'二线'计算机在远程进行起重机运行状况的查询、监督。'二线'计算机可实现对多台起重机运行状况的查询,这样就能达到用户或安全监管部门对起重机运行状况的掌控,实现起重机械的寿命分析、安全评定、风险评估等分析,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