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是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来介绍一下著作权取得的形式条件。
著作权取得的【形式条件】
第三种做法是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条件,此外,无需再履行其他手续。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办法。比如,美国法律就要求作者在作品的*件上加注著作权标记。《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著作权标记通常包括三项内容:
①“不许*”或“有著作权”等一类的声明,或将这种声明的英文缩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个正圆,如果是音像制品,则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个正圆。
②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缩写。
③作品的出版发行日期。由于《世界版权公约》有此要求,而且加注标记的方法简便易行,故这种办法被广泛采用。[2]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前面我们给大家介绍了这么多关于著作权的知识,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作品著作权登记的事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作品著作权的概念。
作品著作权是指具有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和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版权作品之外的其他信息材料则是指不具有版权的事实或者信息资料。
我们分别来介绍一下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文字作品除了这几种类型外,还包括专著、商品说明书、专利说明书等作品。这些文章无论以手写、打字、印刷、计算机终端屏幕显示或其他形式存在,都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的保护在一定的基础上是有一定的意义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分为个人登记和企业登记。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现在很重视著作权,现在的市场对著作权的保护也更加的规范。如果有需要著作权登记代理的企业/个人,可以来电,我们可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