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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少于5%时,宜适当洒水。
5、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的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
6、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时,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7、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外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8、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
9、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10、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11、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
12、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13、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档,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14、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15、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采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