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标准的
高低温试验箱速率是升温
1-3度/分,降温速率是0.7-1.0度/分,根据不同试件的不同需求,工况要求越来越高,试验需要确定元件、设备和其它产品经受环境温度迅速变化的能力,这时就需要高低温试验箱能进行快速温度变化试验,即升降温速度可根据工况在20度/分内进行调节。
试验说明是把试验样品交替暴露于低温和高温空气(标准的大气层或合适的惰性气体)中,使其经受温度快速变化的影响,试验过程应有一台低温箱,一台高温箱,两箱放置的位置应能使试验样品于规定时间内从一个箱转移到另一个箱体,转换方式可以是自动也可以是人工转移,试验箱中放置样品的任一区域内应能保持试验所规定的空气温度,箱内空气的****湿度不应该超过
20G/m3,高温箱箱壁温度不应超过试验规定温度(以****温度K计)的33%,低温箱箱壁温度不应超过试验规定温度(以K计)的8%,这一要求实用于整个试验箱内壁,试验样品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加热和冷却元件之间不应存在直接辐射,试验箱的容积和空气速度应满足在放放试验样品后,箱内空气温度恢复到规定容差范围的时间,不超过试验测试时间的10%。
试验箱的均匀度通过空气循环来保证,试验样品放置应不超过试验箱总容积的
3/2,试验样品附近流通的空气流速应不小于2M/S,上海林频的风速是控制在3.7M/S,非常合理的保证了高低温试验箱的****均匀度,样品架或支撑件的热传导应是低的,使试验样品实际上是被隔热的,当几个试验样品同时试验时,应使各试验样品之间及试验样品和箱壁之间的空气能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