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件的切削加工和必须符合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本标准规定。
机械加工件的已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及影响性能,寿命和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除了特殊要求外,加工后的零部件不得有尖锐的棱角和毛刺。
精加工后的配合面,摩擦面和*面等工作表面,不得打有损于表面质量的印记。
机加工操作中:
各类机床运转中,不准调节变速机构或行程,不得用手触摸传动部分、运动中的工件、刀具等在加工中的工作表面,不准在运转中测量任何尺寸,禁止隔着机床传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发现有异常响动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得强行或带病运转,机床不准超负荷使用。
装配自动化子系统:包括零部件供应自动化、装配自动化。
辅助过程自动化子系统:包括排屑过程自动化、清洗过程自动化、冷却液系统自动化、油漆过程自动化、包装自动化。
质量控制自动化子系统:零件检验自动化、产品检验自动化、刀具检验自动化。
系统控制自动化子系统:故障诊断自动化、运行状态监控、环境及安全监控、生产技术与调度、系统外部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