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严厉调控政策对商品住宅市场打击沉重,*量大幅缩减。2012年是房地产行业的洗牌年,除了SOHO中国、万达商业地产等成熟和大型商业地产房企的扩张外,万科、富力等以住宅项目为主的房企也将增加商业地产的业务占比。预计未来几年住宅物业的份额仍将下滑,商用和工业物业的市场规模将保持较快的增速,份额继续扩大。预测到2014年,住宅物业的比重占到74.6%,商用物业占11.25%,工业物业占5.84%。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a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a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a民政a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