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其大的变化是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实行新的规定,总质量限值有所下调。
以下情况在9月21日后,均为超限:
1.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2. 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 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那么根据新规,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2、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高不得超过30000元。
5、有前款所列多项****行为的,相应****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新规定跟以往的不同在于,以往对****超限超载车辆往往是罚款了事,并不要求纠正****行为,现在必须纠正;同时,一些运输公司对超限超载的罚款无动于衷,甚至将罚款计入企业成本,为增加治超措施的威慑力,今后将对超限超载的司机个人进行罚款和记分。
聚保池小编有话说:请各位司机朋友注意,某些不可拆解物品超限运输,只要向有关部门提前报备申请,并不在此《规定》处罚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