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6174次浏览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初步调查后确定。
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 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文件、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
2 查询建筑物历史。包括原始施工、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
3 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现状,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4 填写初步调查表,并宜按本标准附录A的格式填写。
5 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详细调查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1 结构体系基本情况勘察:
1)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
2)圈梁、构造柱、拉结件、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的布置;
3)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
4)结构细部尺寸及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
2 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
1)结构上的作用(荷载);
2)建筑物内外环境;
3)使用史,包括荷载史、灾害史。
3 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的调查与检测:
1)场地类别与地基土,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
2)地基稳定性;
3)地基变形及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
4)地基承载力的近位测试及室内力学性能试验;
5)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评估,当条件许可时,也可针对开裂、腐蚀或其他损坏等情况进行开挖检查;
6)其他因素,包括地下水抽降、地基浸水、水质恶化、土壤腐蚀等的影响或作用。
4 材料性能检测分析:
1)结构构件材料;
2)连接材料;
3)其他材料。
5 承重结构检查:
1)构件和连接件的几何参数;
2)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情况;
3)结构支承或支座的工作情况;
4)建筑物的裂缝及其他损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