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风窗设置原则在风路上安装调节风窗后,会使其上风侧风流的压能增加,下风侧风流的压能减少。
(1)调节风窗设置后,应使采空区同处于采区通风系统的进回侧或回风侧;由于调节风窗设置不当,增加了采空区的漏风压差,也就了采空区煤炭自燃危险性。
(2)在漏风源或漏风汇附近设调节风窗时,应使其设在漏风汇的下风侧或漏风源的上风侧,以减小采空区的压差。
(3)在存在有关联漏风的风路上设置通风构筑物时,不应设在漏风源和漏风汇之间。
(4)设置调节风窗时,不应造成积聚。在涌出量大的巷道内设置调节风窗时,本分支的风量减小,若风量控制不当,风速较低,造成巷道内发生层状积聚;另一方面,调节风窗设置位置不当,也有可能造成积聚;
(5)调节风窗只宜安设在采区内的分支风路上,不宜设在风量较大的主要风路上,否则,对矿井总风阻影响太大,势必造成矿井总风量下降或增加通风电耗。
原煤炭部颁发的《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对其质量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局矿对包括风门在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也有丰富的经验和整套的管理制度。但是,一些矿井在设置调节风窗时,只考虑其对风流的控制作用,而忽视其对采空区自燃发火的影响,忽视了涌出巷道的积聚,忽视了增加矿井总阻力,增加电耗等等,因此,从有利于调风防火的角度出发,在有漏风源和漏风汇附近的风路上,设置调节风窗时,应遵循既起到应有的风流调节和控制作用,又不火区或采空区的漏风压差、不矿井总风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