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人员要求:
(1)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增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之日起至提交申请时间未超过30日;
(2)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外商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不得低于总额的50%;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
(3)持有建筑、结构、会计、房地产经济、统计及相关类**书(未标注****类别的证书不含在内)的****人员各一人,总数不少于8人;
(4)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