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混合油的正确配比
油锯使用的燃油为90#(93#)无铅汽油与2T机油按容积比25:1的比例配比,机油过多,会造成油锯启动困难或者无法启动、排气烟大、工作无力,还会造成燃烧不充分,产生积碳过多;机油过少,会造成发动机拉缸。因此,混合油比例应按2T机油要求进行配比。
三)、锯链润滑的注意事项
油锯通过锯链润滑油进行锯链的润滑。油锯在锯切木材过程中,提供适量的润滑油能有效减少锯链与导板的磨擦热量,对锯链和导板形成保护。
油锯使用前,应加满锯链润滑油。启动后,应等锯链润滑油甩出后,在地上甩出油后方可进行工作。缺少润滑油的锯链,还会因工作时的高温造成退火,导致锯链过早报废,具体表现为锯齿易钝,短期内被拉长,甚至裂断。
五、认真做好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根据农机事故等级标准,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部、省、地(市)、县四级。发生特别重大农机事故,由*启动应急响应(Ⅰ级),并立即报国院指导、协调事故的处置工作,派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大农机事故,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Ⅱ级),并派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农机事故,由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Ⅲ级),并派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农机事故,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Ⅳ级),并现场指挥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确定Ⅱ、Ⅲ、Ⅳ级农机事故应急响应程序。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上*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