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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际海事组织(IMO)迈出重要的一步!

发布时间:2018-06-01507次浏览

国际海事组织(IMO)就海上自主驾驶船舶(Maritime Autonomous Surface Ships )的定义达成一致并列出了国际海事组织规则适用范围。

这些重要举措是向国际规范迈出的头一步。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安全会议于5月在伦敦举行,会议出台了分析国际海事组织规则适用范围的框架公约,该公约阐明了现有规定与技术发展之间的差距。该框架将在几项特定的规则下进行试验。

会议还给出了海上自主驾驶船舶的定义,海上自主驾驶船舶指在不同程度上可以独立地进行人际互动的船只。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强调了灵活使用新技术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海运效率。在重视人类作用及保持航行安全的同时,我们应进一步降低海事受伤的人数及海洋事故的数量。”

此外,谈到较新的动态,7月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 SOLAS)公约及规则将正式生效。对于2014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船上每一消防队应携带至少两个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用于消防员的通信。这些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应为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2014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8年7月1日以后的头一次检验符合本要求。

该公约规定:船上消防队应携带至少两台船舶消防双向便携式防爆VHF对讲机用于消防员的通信。这些船舶消防双向便携式防爆VHF对讲机应为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每艘船至少配备一组消防队,每组至少有四人组成,分别为探火员、协助员、消防员和救护员,并通常有两人携带一个防爆对讲机负责探火灭火,另外两人携带另一个防爆对讲机在起火处所负责值守。

至此,华之航可以提供周祥的解决方案来符合此规定的船舶消防双向便携式防爆VHF对讲机。各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防爆等级不同的防爆型对讲机,如果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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