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欧盟*在OJ上以通讯的形式(2012/C 363/05)发布了RoHS 2.0(2011/65/EU)的协调标准EN
50581/2012。
EN 50581/2012是欧盟CENELEC制定的一套供业界使用以满足RoHS2.0规定的技术文档要求的标准。其中规定的技术文档的一般要求为:
产品的一般性描述;
关于材料、组件或部件的技术文件;
关于技术文件 与相应的材料、组件或部件的关系的说明;
使用的协调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清单。
同时,EN 50581/2012建议制造商主动采取措施来符合RoHS 2.0的要求:
确定所需要信息;
收集相关信息。
作为新RoHS指令的协调标准,EN 50581/2012将在业界符合新RoHS指令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值得业界对其深入研究和关注。
欧盟于11月17日公布了三个关于修订RoHS2.0附件III的草案,三个草案分别拟针对第9条、*3a条和*3b条豁免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项数豁免适用范围及期限
9(b)(1)采暖、通风、空调和制冷(HVACR)设备中的含制冷剂压缩机上的轴承壳和衬套中使用的铅适用于类别8,9和11;并于以下日期到期:
1. 类别8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2. 类别9的工业检测和控制仪器以及类别11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3. 类别8和9的其他子类别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9(b)(2)采暖、通风、空调和制冷(HVACR)设备中申明了电功率输入小于等于9KW的含制冷剂涡旋式压缩机上的轴承壳和衬套中使用的铅适用于类别1;于2019年7月21日到期
13(a)光学应用的白色玻璃中的铅适用于所有类别,并于以下日期到期:
1. 类别8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2. 类别9的工业检测和控制仪器以及类别11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3. 其他类别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13(b)(1) 滤光玻璃及用于反射标准片的玻璃中的镉和铅适用于类别8,9和11;并于以下日期到期:
1. 类别8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于2023年7月21日到期;
2. 类别9的工业检测和控制仪器以及类别11于2024年7月21日到期;
3. 类别8和9的其他子类别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2) 离子彩色光学滤光玻璃中的铅适用于类别1~7和类别10;对于类别1~7和类别10将于2021年7月21日到期
(3)光学滤光玻璃中的镉;不包括本附件Ex. 39中的设备
(4)反射标准片中釉料中的镉和铅
2016年4月16日,欧盟公报(OJ)正式发布欧盟*指令(EU)2016/585,修订RoHS2.0(2011/65/EU)指令的附件IV中第31条,关于豁免医疗器械和电子显微镜中回收或用于维修、翻新的备用部件中铅、镉、六价铬和多溴****醚的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和电子显微镜及其附件的豁免时间分别进行规定,并将多溴****醚PBDE纳入豁免范围。
根据(EU)2016/585,RoHS2.0的附件IV第31条被删除,新增31(a):
自维修或翻新的医疗设备中回收的,以及供维修或翻新的医疗设备(包括体外诊断设备及电子显微镜及其配件)使用的零部件中的铅、镉、六价铬以及PBDE。假设再使用是在审核闭环的商对商的回收系统中及部件的再使用已向消费者通报。
该指令于发布后的第20天生效,各成员国须于2017年2月28日前根据该指令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范,并在2017年11月6日开始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