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全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许可概述
审批部门:“省级”文化厅
有效期限:3年
年检时间:无年检要求
业务范围:音乐*、游戏产品运营、虚拟*发行、虚拟**、动漫画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游戏解说)、展览比赛活动;
申请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机构和章程
2、注册资金100万*,要求无外资
3、不少于8名计算机****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验资报告
3、公司章程
4、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业主产权证明
5、域名证书(可代理)
6、经营所需网站(可代理)
提供服务
1、技术方案(完成审批所需的所有技术方案、运营计划、业务发展、管理措施等材料)
2、审批沟通(完成与主管部门就审批各环节的业务沟通、材料审核、材料递送、取证的等事务)
3、工商注册(可帮助企业提供注册地址、验资报告等)
4、网站相关(可帮助企业完成域名购买、服务器租用、网站开发、域名备案等)
5、企业租售(可帮助企业完成网文公司出租、*、转让、收购等)
合作流程
1、咨询,确认许可事项
2、签约,规划流程周期
3、指导,完备申请材料
4、付款,提交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