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油漆施工中均应保证提供以下措施:
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
如果油漆接触到皮肤,应用温水以及(或者)适当的清洗剂清洗。如果油漆接触到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保证良好的通风。
涂料中含有可燃物质。请远离火花并禁止在临近地区吸烟。
现场遵守一切健康安全规定。
验收规则
4.1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4.2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样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82《涂料产品的取样》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4.3产品按GB-3186-82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样品。
4.4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即时能知有关部门。
4.5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配合比:单组份
理论用量:0.18kg/m2(一道)
稀释剂:本产品*稀释剂
干燥时间:25℃:表干≤4h,实干≤24h
涂装方法:喷涂或刷涂、辊涂。
涂装间隔:25℃;≥24h
表面处理:金属表面除尽所有油污杂物后,轻微打磨至一定粗糙度。
贮存期:阴凉干燥处密闭贮存至少12个月。
包装规格:18.5L、桶装2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