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后,报警和救火应同时进行,因为救火是分秒必争的事情,早一分钟报警,消防车早一分钟到,就能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酿成大火。而且,火灾的发展常常是难以预料的,有时火势看似不大,认为自己能够扑灭,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却由于各种因素,火势突然扩大,消防安全评估标志,这时才向消防队报警,就会使灭火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当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边呼救边处理。如果认为有能力、有把握将初起火灾扑灭,而相应的灭火器就地可取,消防安全评估,懂得使用,那就应立即把火扑灭。如果认为无能力扑灭这起火灾,就应赶快报警,并在报警的路上边喊边跑,以获得群众的帮助。
1.系统的应急转换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在正常照明中断后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分配电装置设计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控制装置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集中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能够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分散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其控制装置能够手动控制各蓄电池组及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照明灯具的光通量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能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50lm。疏散用手电筒的发光色温在2500K 至2700K 之间。
系统自检
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h 后每隔(30±2)d 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s~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一年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