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淹没式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封闭空间场所;
(2)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它围挡设施的场所。
2.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与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场所;
(2)*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3.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场所;
(2)限*置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
(3)固*置面积不大于100 ㎡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使用方法:
与混合器配套的消防水泵的压力,必须符合混合器进口工作压力范围的要求,否则将影响混合比,降低泡沫质量;混合器使用时应首先开启排气阀,随后开启进水阀,当排气阀出水时即可关闭,待储罐内压力升到需要值时,可开启储液阀,混合液即可输出;混合器使用后,要将出液阀,进水阀分别关闭,然后开启排气阀,待压力表回零后,开启放液阀,将储罐内泡沫液和水放尽。
气体灭火系统是以一种或多种气体作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气体灭火系统具有灭火*、灭火速度快、保护对象无污损等优点。气体灭火系统是根据灭火介质而命名的,目前比较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