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营存在代理商品与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在代理商品上,委托商有可能不愿意将市场*的产品或者项目交给代理商经营,希望代理商为他们推销市场平销甚至滞销的产品或者项目,而代理商自然也想做*产品或者项目的代理,双方可能在代理商品的品种方面发生矛盾。
从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准确预测需求发展变化、****产销关系紧密衔接的角度来看:在传统的一般产销关系下,产销双方的关系变化比较频繁,因此,产销双方难以建立长期有效的信息互通关系;在生产企业“自采”、“自销”模式下,由于人、财、物力资源分散,精力不足,能力不够,往往在掌握市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性方面比较差。而****代理企业在人、财、物、精力方面能够就某一类业务进行专一化投入,其中,包括对有关市场信息的收集,因此,****代理商更能够比较有效、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市场信息,预测市场的变化发展趋势,同时,代理关系也能保证产销双方建立长期的信息互通关系,从而****企业的采购与销售效率,达到减少生产经营风险的目的。
****代理是指代理商在规定的区域或一定的时期内,具有代理委托厂商*商品的专营权。即是讲,在契约的有效期内,委托厂商只能通过****代理商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不能与同一销售区域内其他客户发生代销关系。****‘代理的权限,活动范围都要小于总代理。
享有****代理权的企业不得再经营其他同类商品或者有竞争性、替代性的商品。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过度竞争和倾销,适于*的****产品或有发展前途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