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也是“输液大国”,据国家发改委统计,仅2016年全国输液瓶使用量为104亿瓶,废弃的塑料输液瓶(袋)折合重量约为40万吨,原发布的《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健康的原则。”首先从国家政策层面明确了输液瓶(袋)的分类定性,并鼓励提倡医疗机构做好分类管理和企业依法回收再生利用。
2017年9月4日,国家计生委中国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1垃圾。2、易腐垃圾。3、可回收物。3、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健康。
时隔12年,由分单一主导到八部委联合发文,表明了在实施垃圾分类尤其是医疗机构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上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是给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注入剂。实际中生产输液瓶(袋)的包装塑料原料是医用级透明PP聚丙烯和经过多层复合的高增韧性PE聚乙烯,是很好的塑料,其品质远远优于一般的塑料原料,具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格。如果不能依法回收利用,而是按照医疗废物的一般处置方法焚烧填埋不仅仅浪费巨大,焚烧过程中还会产生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对环境严重污染。东莞市绿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与2008年7月启动研发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生产线项目,12年来企业不断探索,听取客户建议,站在使用客户角度改进升级。一次性输液瓶回收利用生产线设备形成了规范标准化、产品自动化赢得了广大客户一致认可,并形成具有相当优势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2018年9月入选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可回收塑料回收利用试点单位,10家试点单位其中8家采用绿丰公司生产制造的生产线设备。
服务宗旨
一、售前服务承诺
1、提供咨询。在2小时之内答复您提出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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