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咖啡和香料的进口由食品和*管理(FDA)审查,其可接受性由FDA确定,可以联系FDA以获取有关如何标记产品(即成分,营养,含量等)的说明。
商业进口的食品都要求向FDA提交预先通知,并且食品的外国制造商和/或分销商在其货物被接纳之前向FDA注册。
咖啡,茶和香料没有限制或配额,无论是瓶装,酿造还是包装,这意味着可以进口到美国的数量没有限制,某些含有这些物品的产品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或特殊职责(如酱汁、糖浆、汤等)。
二、美国FDA认证对茶叶的包装要求
1.主要显示面板
每个包装必须有一个“主要显示面板”,由21CFR§101.1定义为“标签中有可能在零售的展示条件下展示,展示或检查的部分”,该面板必须足够大,以容纳所需的信息,例如内容净数量的声明,包装茶可以有多个主要的显示面板。
为了确定所需内容声明的适当字体大小,必须确定“主要显示面板的区域”,这被定义为包装所带有所需信息的一侧的表面区域,对于矩形容器,例如用于茶的盒子,罐子或小袋,主显示板的面积仅仅是高度乘以显示信息的一侧的宽度。
FDA认证
2.fda对茶叶信息标签
信息面板是包装标签的一部分,它紧邻“主显示面板”的右侧,21CFR§101.2,通常,如果产品是进口的,该面板包括营养信息(如有必要),成分列表,制造商,包装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原产*记的声明;
当然,部分或全部所需信息可以包括在主要显示(前)面板上,如果前面板上显示任何所需信息,则无需在信息(右侧)面板上重复该信息,所需的大部分信息都要求小尺寸要求为十六分之一英寸(成分表和名称和地址)。
3. 身份声明茶包的主要显示面板需要(作为主要特征)一份身份声明,通常包括茶的通用名称或通常名称,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茶的特殊混合或特色风味就足够了.
21CFR§101.3(2-3)要求使用“食品的通用名称或通常名称;或者,如果没有食品,则应使用适当的描述性术语,或者当食品的性质明显时,通常使用的名称是公众对这种食物的说法。
21CFR§101.3要求身份声明在前面板上以粗体字体显示,其大小与标签上使用的“突出类型相当”,并且在显示时通常与包装底部平行。
21CFR§101.3(c)要求,“如果食品以各种可选形式(整体,切片,切块等)销售,则特定形式应被视为身份声明的必要部分,并应以类型大小的字母宣布,与构成身份陈述其他组成部分的字母大小有合理关系; 除非通过容器可见任选形式或由适当的小插图描绘,否则特定形式不需要包含在声明中。“会将此解释为适用于茶包与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