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1运输部公告 2011年第72号 2011年10月18日 现公布《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旧桥承载能力鉴定方法(试行)》【(88)公路技字11号】同时废止。 该规程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1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1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1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桥检车特点,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
高速铁路桥梁由于梁体自重大,单个支座所承受的荷载远大于普速铁路桥梁支座所承受的荷载。同时,桥检车类型,由于较大的自重,支座间荷载分配一旦偏离容许值,梁体易于在自重作用下产生*。支座的更换难度,也因梁体自重的影响而大为增加,施工不慎,将会导致梁体*,轻者易因此影响桥梁的寿命。
就高速铁路桥梁的32m简支梁来看,梁体的宽度达到12m,介休桥检车,梁高达到3.05m,每孔预制梁需浇筑混凝土310m3左右,梁体的自重接近900t,桥检车批发,现浇梁由于受浇筑过程中的内模变形等影响,混凝土量更大,梁重甚至超过900t,每个支座的平均荷载仅梁体自重一项便需要达到220KN。
由于高速铁路桥梁严格的质量要求,尽管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和监理方在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自控和监控,尤其在支座的安装施工方面经过多道把关,但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来看,支座安装依然会出现问题。支座问题主要包括:2.1支座*时机不符合要求,导致支座提前进入工作状态,支座的位移超出标准要求;2.2由于支座装箱标识与箱内支座实际不一致,导致已安装支座的型号、位置与设计不符;2.3由于支座自身质量原因,造成支座变形超出设计标准,以致无法正常工作,且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