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8703次浏览
各子公司、分公司、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合作机构:
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集团战略规划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抽查各地区上报的工作底稿,发现存在不规范申报现象,部分分支机构追求短期利益,一味迎合客户的口味,造成越简单越好的一种扭曲观念,作为第三方评级机构,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必须兼顾客观、公正的立场,为避免类似问题,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运营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承接各地区上报的业务必须有《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分支机构业务申报表》、《委托评级合同》表格内容必须按照规定填写,没有《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的,一律不接单,每违规接一家单位,对中心负责人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当事人罚款五千人民币。
二、市场营销中心自行上报业务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一家违规的罚款业务员一万元人民币。
三、从2018年07月28日开始,总公司对所有受评单位按照10%的比例抽查,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