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南*LED照明产品技术的规定QCVN19:2019/BKHCN将在2020年6月1日才开始强制执行。
具体规定
1. 自2020年6月1日起,QCVN 19:2019 / BKHCN附录中*的在越南制造和进口的产品,必须满足QCVN 19:2019 / BKHCN第2.1.1、2.1.2、2.1.3、2.2.1节的安全规定(safety)和电磁干扰限制(EMI)要求,才允许在越南市场流通。
2. 自2021年6月1日起,QCVN 19:2019 / BKHCN附录中*的在越南制造和进口的产品,必须满足QCVN 19:2019 / BKHCN第2节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包括光生物安全和EMS等),然后才能在市场流通。
3. 越南MOST鼓励不管是自主生产或对外进口LED产品的企业、*、个人可于本法案生效之日起即对规定范围内的LED灯产品根据QCVN19:2019/BKHCN标准法规进行认证。
对于强制范围内的LED产品需要进行符合性认证取得CR Mark,强制CR认证的LED产品范围如下:
特别提醒
越南*工贸部(简称MOIT)为负责监管越南所有能源产业,包括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并制定实施相关法律政策和发展战略的机构。
依据越南在2017年3月9日颁布的第04/2017/Q?-TTg 号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LED灯将被纳入强制能效认证,即出口到越南的LED灯必须要满足能标准(MEPS)和申请符合性声明(EE DoC)并加贴能效标签。
目前只有E27和E22自镇流LED灯泡、G5 and G13双端LED灯管适用于MEPS和EE DoC,其他产品将会由MOIT在未来发布。
能效认证所需文件为:越南能效符合性声明表格(EE DoC)、能效测试报告、能效标签设计图。
(中国合格评定*认可*认可实验室CNAS 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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