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TSP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监控实时数据的产品背景:
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切实减少VOCs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规定,经省同意,现就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二、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三、如新制(修)订标准或发布标准修有关规定严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按照更严格标准要求执行。
四、本通告所指现有企业、新建企业的定义,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术语和定义执行。
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TSP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监控实时数据的产品介绍:
奥斯恩OSEN-WZ无组织排放监测系统,是集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管理于一体的无人值守的环境监测系统,能全天候、连续、自动地监测环境,可提供PM2.5、PM10、TSP、SO2、NOx、O3、CO、VOC等参数的实时数据监测,并可根据需求扩展添加其他参数,应用、整合了多项智慧环保技术,在掌握、分析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基础之上,采用因地制宜的灵活设点方法进行部署。
实时统计各地区监测点的监测设备数据,并根据各监测点的环境条件及其污染情况,来分析与推测区域内整体的排放情况,实现对热点排放区域整体监控,污染物扩散趋势推算以及排放源解析等功能。同时结合物联网、智能采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动态图表系统等技术,整合、共享、开发,建立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区域环境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控制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等综合管理,为制定节能减排方案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和科学的辅助管理决策;为的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科学依据。
监测方式:按照GB 16297-1996所做的规定,我国以控制无组织排放所造成的后果来对无组织排放实行监督和限制。采用的基本方式。是规定设立监控点(即监测点)和规定监控点的空气浓度限值。在GB16297-1996中,规定要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的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设监控点,同时在排放源上风向设参考点,以监控点同参照点的浓度差值不超过规定限值来限制无组织排放;规定对其余污染物在单位周界外设监控点和监控点的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