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5304次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防止人为干扰,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10月21日上午,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视频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督察专员崔延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大气科、水科、监测科、市监控中心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分局主管局长,大气、水监控中心及各乡镇负责同志在各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对10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培训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提高重视程度,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电力、网络、运维人员出入、安全等基础保障协调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保障国、省、市控自动监测站点稳定运行和重点时段有效监测数据支撑。加强技术指导,细化责任清单,各分局要对乡镇加强基础保障方面技术指导,详细梳理站点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各级站点运维、数据质量等管理,做好站点日常管理、数据审核、异常处理、应急处置和非正常运行报备等工作,避免出现无效监测数据。防范人为干扰,维护数据公正,防范并严厉打击空气站十条、水站七条人为干扰监测数据行为,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人为干扰隐患,并向社会广泛宣传站点周边基础设施保护要求,接受社会监督,自觉维护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