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神秘的中本聪在密码学邮件组次提出了的概念,同时成为“电子”的核心技术并成为“电子”的核心技术,在麦肯锡的一份报告中,将技术称之为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科技之后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技术产生的币,ico项目导致的大量活动也引起了社会的批判浪潮。
技术究竟是像电子邮箱、Tcp/iP、万维网、社交网络一样,是革命性的互联网未来的技术;还是一个被夸大的、存在巨大缺陷的技术?
要理解的历史地位和未来趋势,就不得不从互联网的诞生开始研究的技术发展简史,从中发掘产生的动因,并由此推断的未来。
的诞生应该是人类科学为异常和神秘的发明和技术,因为除了到目前为止,现代科学还没有一项重大发明找不到发明人是谁的目标是通过把数据分散到每个互联网用户的计算机上,试图降低互联网巨头的影响力。
在这场席卷全球的技术、数字资产变革中,除了解中国政府的立场外,我们仍需掌握其他国家在新兴领域的态度和布局。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在内的十八个国家及地区相继政策或监管策略,可以看到,无论国别、发展水平,在这场或有变革来临之前,都在积筹划,做好应对准备。
2014年3月13日,新加坡(下称“MAS”)发表《新加坡(MAS)为和风险监管虚拟中介机构》的声明,表示MAS会监管在新加坡的虚拟中介机构以应对潜在的和风险,即MAS不监管虚拟本身,但要求买卖或促进虚拟同真实的中介机构辨别其客户性质,将交易报告给交易报告办公室。MAS的这一举动将使新加坡成为世界上个因为反和风险目的而监管虚拟中介机构的国家之一。
2017年8月1日,MAS发布《新加坡澄清在新加坡提供数字代币的监管立场》,表示如果数字代币构成及条例》第289章规定的产品,数字代币在新加坡的发行将受到MAS的监管。这些代币的发行者将被要求在发行这些代币之前向MAS递交并登记招股说明书,除非获得豁免。这些代币的发行者和中介机构也将受及条例》和《财务顾问法10章的许可证要求的限制,除非获得豁免。同时,他们还要受反和打击资助活动的适用要求限制。此外,为这些代币二级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亦须经MAS认可或批准。
2017年10月2日,MAS发布《答复议会有关在新加坡使用加密的问题及监管加密和ico的措施》,表示目前正在制定一个新的支付服务监管框架来应对和风险。同时表示,虚拟若超越其作为一种支付手段的身份,演变为代表资产所有权等利益的“第二代”代币,类似于或凭证,那么出售该等“第二代”代币来筹金的ICO项目受MAS监管。MAS还没有专门为ICO发布新的立法,但MAS会继续监察这类发行的发展情况,如有需要,会考虑更有针对性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