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oHS介绍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健康及环境保护。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2、RoHS指令发展历程
RoHS指令(2002/95/EC):2003年2月13日颁布,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投放欧盟市场的八大类电气电子设备的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PBDE的含量不超过0.1%, 镉含量不超过0.01%,豁免除外。
ROHS 2.0指令(2011/65/EU):取代2002/95/EC, 2011年7月21日生效。管控产品范围从8类扩大到以下11类。至此,欧盟RoHS指令正式进入2.0时代(俗称RoHS 2.0)。
RoHS2.0修订指令(2015/863/EU):2015年6月4日颁布,2019年7月22日开始实施,新增管控物质DIBP,DBP,DEHP(简称邻苯4P),管控限值均为0.1%。注:均质材料指不能被机械地分成不同物质的材料,如单一的塑胶、金属、玻璃等。
4、适用产品
欧盟RoHS2.0适用于各类电子电器产品,涵盖了需要电流和电磁场来实现至少一项设计功能的电子电气产品及其原材料,主要包括:
(1)大型家用电器;
(2)小型家用电器;
(3)IT及通讯设备;
(4)消费性设备;
(5)照明设备;
(6)电子电气工具(大型固定工业工具除外);
(7)玩具、休闲及运动设备;
(8)医疗器械;
(9)监测和控制设备;
(10)自动售货机;
(11)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5、适用地区
英国及欧盟成员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除欧盟外,全球其他国家及地区如中国、美国加州、新加坡、印度、阿联酋、土耳其等也相继RoHS管控要求,使得RoHS成为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全球市场基本的准入门槛。
6、认证程序
(1)填写RoHS测试申请表,RoHS认证中心网站。
(2)报价结算,提交申请后,客户送样品(或快递)到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对样品按要求进行合理分拆,并把产品拆分数量及测试费用反馈给客户,客户同意后,将测试费用打入账号。
(3)款到后,即行安排测试,完成测试。
(4)发布报告,递送的方式可采用快递、传真、电子邮件或送检人亲自领取。